熟悉的(文/孔维勤)
熟悉的
(文/孔维勤)
早上醒来,枕边搁着先生留下的字条,「熟悉的」──字迹像阳光一样闪进眼帘。他告诉我早餐放在桌上,他已经去新公园打太极拳了,要我别等他。
把字条轻轻夹起来,折了折,顺手丢进字纸篓。
结婚四年,从同床到分房,从蜜月的卿卿我我到相对无言,突然间大家都从冲动的恋情走出来,互相尊重成了一种相依为命的寂寞。好久,连吵架都不会。
好家伙,亲爱的伴侣,变成了「熟悉的」。
当年嫁给他,若不是双十节的夜色,那只要命的黑狗,我一生怕狗,不知不觉吓得躲进他的怀里,从此,他握住我的手就不放了,我们心照不宣的拥有了怕狗的初恋,一种又怕又爱的甜蜜滋味。
结婚打碎了少女时代出国的梦,两年的恋爱,四年的婚姻生活,一下子使自己安于现状,专心做厨房里工作的女人。自己的转变,有时连自己都很怀疑和陌生,典型的小妻子,变成唠叼不止的小母亲,每天盼望的是先生早点回家,小孩快点长大,似乎除了这些,什幺都是次要的。
也难怪,第一次怀孕,第一次隆起肚皮,一条一条黑蛇在皮肤上窜动,可厌的黑纹一辈子不会消失,当自己拥抱一个新生命,脉博相连,终于感到作母亲的滋味,也终于知道少女时代不会再来,就像撑裂的肚皮不会恢复一样。
先生倒是和一般先生不一样,他一直鼓励我出国留学,他总是强调,他爱我的才华,不希望我埋没在家里,他觉得任何人都有义务实现自己的才华,不能一辈子消磨在平凡的生活里。他选择了我,不是我作为妻子和母亲的性格,而是我潜在的才华,任何阻碍了我才华实现的都是罪过,他不愿意做罪人,也恶心的说:惜才呀!
先生的看法有他的道理,甚至他愿意在台湾赚钱养我,供我读书。但四年了,我的确雄心不再,我已经逐渐习惯了家所代表的那种安全感,无力再去飘泊。当年的梦,现在想来只是一场笑剧,像看到客人告别后,餐桌上的杯盘狼藉一样。
四年了,每次拿起食谱我就快乐满足,脑海里立刻浮出精致的小瓷盘上香味四溢的作品,这与每天准备教中国现代史的教材太不一样,我读历史,史料堆积的论文与一道好菜的成就感绝不相同;一道精致的小菜,在微黄的灯光下,有味道的颜色,就这样我满足了。巧艺的手,与上帝(祂应该是女人)一样有创造性,也一样的幸福,上帝创造的人会背叛祂,但好菜不会。
我只是满足在厨房滋味里的小女人。
我知道先生不满意我,从我越来没有志气开始,我清楚知道他不能忍受他的才女能拥抱一本食谱而睡。也难怪,先生从小生在大家庭里,身为长子的独立性格,使他自己就是一个家,他学的是哲学,不修边幅,在大学教书,除了脑袋,他什幺都不重视。他与我结婚,理由简单的是:人总是要结婚的,结吧!他选择婚姻,只是选择一种人生的体验,他知道笛卡尔的身体不能够满足他的人生哲学。当然,先生倒不是没有原则的人,他看上我,主要的原因是有一次看到我在史学杂志上发表的「秦始皇传」,我原有替秦始皇翻案的想法,他看到我的文章以后千方百计的想认识我,照他日后的说法是,一般女人都没有大脑,她们只是亚当的一根肋骨,而我是少见有脑袋、有独立思想的女人,特别与我鱼雁往来,看到我的字迹,我的字有棱有角不带一丝感情,深深的吸引了他。于是,婚前的「才女」,变成婚后的「婆娘」,他越发觉得失落了,像看见一个天才的殒落,连我们的孩子,在他眼中也成了和他母亲一样虚幻,他不爱孩子,因为孩子的母亲是没有思想的女人,孩子的母亲使他又一次证明了女人的天生不可救药,在他的理论中,人活着唯一的理由就是才华,没有才华的人只是一摊血肉。
于是,没有选择余地的,在他眼中,我由「亲爱的」化为「熟悉的」。我知道他曾经很努力的想欣赏我读食谱读到忘时的津津有味,他也会在我生日和我们婚姻周年纪念时买最新的食谱送我,但我知道他根本是厌恶做这件事的,他努力要欣赏我,但做不到,最后他决定放弃。我们的夫妻关系,只是在一个屋檐底下「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」与「郎不恋女,各自努力」的两个人。
先生不是坏人,我不怪他。年纪大了,也没什幺好抱怨的。曾经,我希望再生一个孩子,母亲的小心愿,孩子一个人自己玩,眼看着寂寞,想他有个小妹妹或小弟弟,两个人凑一对,吵架也有个人。但先生一口回绝了,他说他拒绝生命的悲剧重演,在他看来,有孩子唯一的理由是因为女人,女人必须有孩子才完整,这是女人的宿命,但一个就够了。
人不应该制造悲剧,就是父母也不行。
若说先生是没有感情的人,反不如说他有太丰富的感情。他把自己感情收起来,因为他觉得不是他爱不爱这个家或他的孩子,只是他没有能力去爱,爱不是廉价的字眼,而是一分绝对的努力,一些有才华的人无止尽的奋斗才能换取。他说:二十世纪的家在哪里?它不是十九世纪的玫瑰和钻石戒指能代表的,是责任而不是权力。
虽然和先生分房,我却总在半夜时听到先生的啜泣声,一个哲学家的哭泣也许是顾影自怜,但先生每次在哽咽之后,会忍不住推开孩子的房门,轻轻的看他沈睡的孩子,有时他也伫足在我的房门前良久。
我是善良的妻子,他是善良的先生,只是不对!但没有人比我俩更熟悉,他爱我的才华但不爱我,我爱他但不爱他的才华。
有时我想,什幺时候我们会「曲终人散」?
也许女人的敏感和易感就像爱哭的眼睛一样,泪水是女人的爱,女人只有默默掉泪时最美,「但见泪痕湿,不知心恨谁」,四年的婚姻生活,一晃也三十多了,三十多岁的女人在一个又熟悉又陌生的家里,除了孩子和一群学生,她一无所有。更要命的是,三十岁的女人也想和少女一样偎在情人的怀里,听永远永远的誓言。不过,三十岁的脸已经习惯于枯黄和僵硬,每次站在讲台上,学生喊「起立、敬礼」,自己都惊讶冷漠是那幺习惯了的。
少女时代,仍是无争的,什幺都可以忍,倒是忍不下输给别人。而今,倒是输得起了,每次去幼儿园接小孩回家,明知小孩长大和他爸爸一样,但看他傻乎乎的动来动去,小手摇呀摇的,一声「妈」响自小嘴巴,自己会什幺都忘记,母爱(先生一向嘲笑的)也就自然了!
谁说不是呢?
牛奶取代了人奶,试管婴儿取代夫妻,谁能保证机器子宫不会取代女人的,婴儿只是我们豢养的人类,而「母子」的锁炼被斩断,母亲将是历史的名词,母爱又从何说起?
做母亲还是幸福的,至少现在是,她仍然被孩子需要,孩子没有母亲总会少些什幺!
再看一下四周,熟悉的永远是熟悉的,亲爱的可能变成陌生的,再接纳一次,一点点熟悉就是命中注定,夫妻一场,母子一场,也许是前辈子的缘,一些些恩,一些些情,一些些愿,缘聚缘散,什幺都不必说。
至少,先生仍在,每天早上他去公园锻练身体,健康的身体使我不必太为他烦心。我们虽然不同时在一个餐桌上,但吃的是互相准备的早点,「熟悉的」,忍不住我找到字纸篓里捏成一团的字条,打开了再看一回,「别等我,我去公园打拳」,联想怀孕八个月的时候,小婴儿在肚皮里打拳,「子宫」连系着多少女人的梦,文明,请慢慢走,别让它那幺早被淘汰,像婚姻一样。
(※谨按:本文作者孔维勤,笔名天官赐,现于台湾新埔技术学院任教。)
(文/孔维勤)
早上醒来,枕边搁着先生留下的字条,「熟悉的」──字迹像阳光一样闪进眼帘。他告诉我早餐放在桌上,他已经去新公园打太极拳了,要我别等他。
把字条轻轻夹起来,折了折,顺手丢进字纸篓。
结婚四年,从同床到分房,从蜜月的卿卿我我到相对无言,突然间大家都从冲动的恋情走出来,互相尊重成了一种相依为命的寂寞。好久,连吵架都不会。
好家伙,亲爱的伴侣,变成了「熟悉的」。
当年嫁给他,若不是双十节的夜色,那只要命的黑狗,我一生怕狗,不知不觉吓得躲进他的怀里,从此,他握住我的手就不放了,我们心照不宣的拥有了怕狗的初恋,一种又怕又爱的甜蜜滋味。
结婚打碎了少女时代出国的梦,两年的恋爱,四年的婚姻生活,一下子使自己安于现状,专心做厨房里工作的女人。自己的转变,有时连自己都很怀疑和陌生,典型的小妻子,变成唠叼不止的小母亲,每天盼望的是先生早点回家,小孩快点长大,似乎除了这些,什幺都是次要的。
也难怪,第一次怀孕,第一次隆起肚皮,一条一条黑蛇在皮肤上窜动,可厌的黑纹一辈子不会消失,当自己拥抱一个新生命,脉博相连,终于感到作母亲的滋味,也终于知道少女时代不会再来,就像撑裂的肚皮不会恢复一样。
先生倒是和一般先生不一样,他一直鼓励我出国留学,他总是强调,他爱我的才华,不希望我埋没在家里,他觉得任何人都有义务实现自己的才华,不能一辈子消磨在平凡的生活里。他选择了我,不是我作为妻子和母亲的性格,而是我潜在的才华,任何阻碍了我才华实现的都是罪过,他不愿意做罪人,也恶心的说:惜才呀!
先生的看法有他的道理,甚至他愿意在台湾赚钱养我,供我读书。但四年了,我的确雄心不再,我已经逐渐习惯了家所代表的那种安全感,无力再去飘泊。当年的梦,现在想来只是一场笑剧,像看到客人告别后,餐桌上的杯盘狼藉一样。
四年了,每次拿起食谱我就快乐满足,脑海里立刻浮出精致的小瓷盘上香味四溢的作品,这与每天准备教中国现代史的教材太不一样,我读历史,史料堆积的论文与一道好菜的成就感绝不相同;一道精致的小菜,在微黄的灯光下,有味道的颜色,就这样我满足了。巧艺的手,与上帝(祂应该是女人)一样有创造性,也一样的幸福,上帝创造的人会背叛祂,但好菜不会。
我只是满足在厨房滋味里的小女人。
我知道先生不满意我,从我越来没有志气开始,我清楚知道他不能忍受他的才女能拥抱一本食谱而睡。也难怪,先生从小生在大家庭里,身为长子的独立性格,使他自己就是一个家,他学的是哲学,不修边幅,在大学教书,除了脑袋,他什幺都不重视。他与我结婚,理由简单的是:人总是要结婚的,结吧!他选择婚姻,只是选择一种人生的体验,他知道笛卡尔的身体不能够满足他的人生哲学。当然,先生倒不是没有原则的人,他看上我,主要的原因是有一次看到我在史学杂志上发表的「秦始皇传」,我原有替秦始皇翻案的想法,他看到我的文章以后千方百计的想认识我,照他日后的说法是,一般女人都没有大脑,她们只是亚当的一根肋骨,而我是少见有脑袋、有独立思想的女人,特别与我鱼雁往来,看到我的字迹,我的字有棱有角不带一丝感情,深深的吸引了他。于是,婚前的「才女」,变成婚后的「婆娘」,他越发觉得失落了,像看见一个天才的殒落,连我们的孩子,在他眼中也成了和他母亲一样虚幻,他不爱孩子,因为孩子的母亲是没有思想的女人,孩子的母亲使他又一次证明了女人的天生不可救药,在他的理论中,人活着唯一的理由就是才华,没有才华的人只是一摊血肉。
于是,没有选择余地的,在他眼中,我由「亲爱的」化为「熟悉的」。我知道他曾经很努力的想欣赏我读食谱读到忘时的津津有味,他也会在我生日和我们婚姻周年纪念时买最新的食谱送我,但我知道他根本是厌恶做这件事的,他努力要欣赏我,但做不到,最后他决定放弃。我们的夫妻关系,只是在一个屋檐底下「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」与「郎不恋女,各自努力」的两个人。
先生不是坏人,我不怪他。年纪大了,也没什幺好抱怨的。曾经,我希望再生一个孩子,母亲的小心愿,孩子一个人自己玩,眼看着寂寞,想他有个小妹妹或小弟弟,两个人凑一对,吵架也有个人。但先生一口回绝了,他说他拒绝生命的悲剧重演,在他看来,有孩子唯一的理由是因为女人,女人必须有孩子才完整,这是女人的宿命,但一个就够了。
人不应该制造悲剧,就是父母也不行。
若说先生是没有感情的人,反不如说他有太丰富的感情。他把自己感情收起来,因为他觉得不是他爱不爱这个家或他的孩子,只是他没有能力去爱,爱不是廉价的字眼,而是一分绝对的努力,一些有才华的人无止尽的奋斗才能换取。他说:二十世纪的家在哪里?它不是十九世纪的玫瑰和钻石戒指能代表的,是责任而不是权力。
虽然和先生分房,我却总在半夜时听到先生的啜泣声,一个哲学家的哭泣也许是顾影自怜,但先生每次在哽咽之后,会忍不住推开孩子的房门,轻轻的看他沈睡的孩子,有时他也伫足在我的房门前良久。
我是善良的妻子,他是善良的先生,只是不对!但没有人比我俩更熟悉,他爱我的才华但不爱我,我爱他但不爱他的才华。
有时我想,什幺时候我们会「曲终人散」?
也许女人的敏感和易感就像爱哭的眼睛一样,泪水是女人的爱,女人只有默默掉泪时最美,「但见泪痕湿,不知心恨谁」,四年的婚姻生活,一晃也三十多了,三十多岁的女人在一个又熟悉又陌生的家里,除了孩子和一群学生,她一无所有。更要命的是,三十岁的女人也想和少女一样偎在情人的怀里,听永远永远的誓言。不过,三十岁的脸已经习惯于枯黄和僵硬,每次站在讲台上,学生喊「起立、敬礼」,自己都惊讶冷漠是那幺习惯了的。
少女时代,仍是无争的,什幺都可以忍,倒是忍不下输给别人。而今,倒是输得起了,每次去幼儿园接小孩回家,明知小孩长大和他爸爸一样,但看他傻乎乎的动来动去,小手摇呀摇的,一声「妈」响自小嘴巴,自己会什幺都忘记,母爱(先生一向嘲笑的)也就自然了!
谁说不是呢?
牛奶取代了人奶,试管婴儿取代夫妻,谁能保证机器子宫不会取代女人的,婴儿只是我们豢养的人类,而「母子」的锁炼被斩断,母亲将是历史的名词,母爱又从何说起?
做母亲还是幸福的,至少现在是,她仍然被孩子需要,孩子没有母亲总会少些什幺!
再看一下四周,熟悉的永远是熟悉的,亲爱的可能变成陌生的,再接纳一次,一点点熟悉就是命中注定,夫妻一场,母子一场,也许是前辈子的缘,一些些恩,一些些情,一些些愿,缘聚缘散,什幺都不必说。
至少,先生仍在,每天早上他去公园锻练身体,健康的身体使我不必太为他烦心。我们虽然不同时在一个餐桌上,但吃的是互相准备的早点,「熟悉的」,忍不住我找到字纸篓里捏成一团的字条,打开了再看一回,「别等我,我去公园打拳」,联想怀孕八个月的时候,小婴儿在肚皮里打拳,「子宫」连系着多少女人的梦,文明,请慢慢走,别让它那幺早被淘汰,像婚姻一样。
(※谨按:本文作者孔维勤,笔名天官赐,现于台湾新埔技术学院任教。)